序号
内设机构
部门负责人
人员
部门职责
1
刑事检察一部
林国平
邱小飞、郭栋、林蕊、吴娟、吴菁菁、李杰
对口福州铁路公安处,负责对福州铁路公安处连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开展相应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刑事执行检察。负责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对应辖区范围内铁路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检察工作。
2
刑事检察二部
廖育玲
康宁、王晓柔、陈婉玲、杨陈超
对口厦门铁路公安处,负责对厦门铁路公安处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开展相应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刑事执行检察。负责监察委员会移送的对应辖区范围内铁路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刑事检察工作。
3
民事行政及生态检察部
张颖
陈祥、满运宏、胡昀、陈良彬
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作出提请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等决定;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及审判活动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负责管辖范围内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并开展相应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刑事执行检察。
4
综合保障部
黄丽
陈纳新、唐昕文、邱岑、陈开欢、吴燕清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和内部规章制度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关党建、工会、老干部等有关工作,负责本院的宣传工作,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学习教育。
5
业务管理部
陈健
徐怀德、李长南、曲鸣、陈诚、温晓晖、金闽华、刘郁旖
审查办理对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案件以及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控告案件。受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及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统一管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行统计信息管理和业务分析,负责案件信息公开。负责检察委员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负责司法警务工作,送达法律文书、机要文件,协助维护检察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的秩序和安全,参与处置检察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日常运维,管理检察技术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