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我院采取有针对性的检察手段,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分别在生态环境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并已落实整改到位。晋江市政府办系统党委书记及晋江市环境保护局、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到院,主动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进一步落实维护铁路安全的主体责任。在隐患所在地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形成铁路线下安全隐患解决的合力,并建立“三个一”长效机制。建立一个信息沟通平台,确保铁路安全隐患信息及时传达到相关职能部门,隐患解决的方法渠道更加明晰,确保行政机关履职更加高效、到位。召开一次现场会,邀请铁路企业、涉事企业参与,共同讨论,妥善处理好铁路安全管理和企业正常经营的关系,形成示范效应。举办一场专题宣传,帮助沿线企业树立起共同维护铁路安全的公共意识,纠正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不当做法,帮助铁路沿线企业进一步规范日常行为,形成预防效应。(福州院民行生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