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聘用制文员
1.招聘人数:2名。
2.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综合文字、信息宣传、笔录记录、办文办会等辅助性工作。
3.招聘条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稿写作能力,有新媒体制作宣传经验者,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二)聘用制驾驶员
1.招聘人数:1名。
2.工作职责:从事驾驶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3.招聘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驾照且驾龄在3年以上,退伍军人、有驾驶B证以上的优先考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人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3.在国家行政、司法等部门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工作日期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政治部(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49号)。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相关学历证件、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4)填写完整的《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2份;
(5)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4.报考咨询电话:0591-63199062;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应聘人员需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项目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聘用制文员重点考察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技能。聘用制驾驶员重点考察交通安全法规和驾驶技能。笔试合格者,经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实施考察。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工作待遇参照本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本公告由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负责解释。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