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1日《福建法治报》、新福建报道
“这份不起诉决定宣告笔录仅记录宣读过程,缺少释法说理与法治教育内容,下次要补充完整谈话细节。”近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领导带领评查小组与业务检察官开展面对面研讨,并直指一起不起诉案宣告笔录瑕疵问题,明确整改标准。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2025年,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党组在“每案必检”基础上,创新推出“每案必评”工作机制。结合案件体量偏小的实际,该院将每起办结案件当作“精品课题”打磨,打造动态更新、全程闭环的检察办案“错题本”,累计完成107件案件全覆盖评查,真正实现以评促改、以评提质、以评增效,牢牢守住司法办案质量底线。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审阅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综合报告等
“过去办案人自查、部门检查各管一段,容易出现监督盲区,现在一套环环相扣的体系,让每起案件都要过好几道‘质检关’。”案管部门负责人介绍,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构建“检察官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统筹评查—检务督察追责问效—政工部门考核运用”全链条管理模式。所有案件归档前必须完成多层次核验,杜绝遗留质量问题,管案、管事、管人有机融合。
为打破单一部门评查局限,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融合提级评查、交叉评查两种模式:针对不批捕、不起诉等易引发争议的案件,主动对接上级检察院开展提级评查,2025年以来共有4件案件接受上级专项评查;结合“全科检察官”培养与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推行跨部门交叉互评,已完成71件交叉评查。每次评查均由院领导牵头组建小组,承办人与评查员共同交流反馈,分析共性短板与个案问题,研讨分歧、统一标准,避免评查“一言堂”。
“每案必评”坚持全覆盖、无遗漏,在落实重点评查、专项评查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部纳入评查范围,形成从案件办结到质量复盘的完整管理闭环。同时,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深度联动,流程监控、质量评查等案件管理结果同步报送检务督察部门,2025年以来累计报送流程监控13件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综合报告4份,实现了质量管理与内部监督的有效衔接。
“评查不能走马观花,要像放大镜一样,把案件细节问题全部找出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年初制定系统化评查工作计划,做到一案一档,每件案件单独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从评查启动、初评反馈、异议复核,到检委会审议、评查结果通报,全流程形成标准化操作规范,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线上线下同步评查,提升工作效率。
评查紧扣法定指引精准发力,对照相关评查要点指引,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等核心维度逐项核查。不止盯着卷宗纸面,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还将诉讼监督履职情况纳入评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当启动监督而未履职、线索应当移送而未移送等深层次问题,让评查不止“挑错”,更深挖履职短板。
一本评查“错题本”,抓住了质量管理的“牛鼻子”,也倒逼全院统一办案标准。针对多起不起诉案件存在检察听证未邀请人民监督员、缺少佐证材料的问题,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随即细化听证流程,规范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工作;针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调查核实记录、磋商笔录内容简略的情况,细化相关环节记录要求;将案卡填报不及时等问题全部纳入整改清单,建立督促提醒机制,让同类瑕疵不再重复出现。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线上线下双阅卷,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案件评查的最终目的,在于“治问题”。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双向发力,让评查结果真正落地见效。
该院深挖优质办案成果,筛选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树立标杆,评选出“兰某盗窃案公诉意见书”等3份优秀法律文书,组织全员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通报评查情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讲评等方式,变“发现问题”为“解决问题”,实现从“点上整改”到“面上提升”的转变。
管案与管人同步推进,是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每案必评”机制的关键。评查结果深度融入日常业务管理,同步建立检察人员履职正负面评价清单,评查成绩直接纳入年度考核,成为干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机制落地以来,已有6名干警评比获表彰,3名干警顺利晋升职级,鲜明树立起“办好案、提质效”的实干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