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工作情况通报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公布如下:
2023年,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