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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司法责任制 检察长带头办铁案
时间:2019-10-28  作者:  新闻来源:福州铁检  【字号: | |

近日,由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涉嫌贪污一案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施建清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施建清检察长宣读起诉书

林某某涉嫌贪污一案,是福州铁检院反贪、反渎转隶后审查起诉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是由该院1995年立案侦查,轰动一时,嫌疑人在逃二十四年的一起积案。施建清检察长主动提出办理此案。

施建清检察长参加庭前会议

由于事隔二十多年,该案存在证据上的缺漏,为保证案件质量和出庭效果,施建清检察长反复阅卷,通过讯问嫌疑人、询问证人,带领办案组走访被害单位,核实、补充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和全面把控,充分落实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的要求,体现了司法的亲历性和参与性。经过三十四天的努力,福州铁检院以被告人林某某涉嫌贪污罪依法提起公诉。

第二次庭审现场

  在庄严的公诉席上,施建清检察长义正辞严却又语重心长:“正义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被告人频频点头,对自己的过错痛悔不已。最终福州铁路运输法院以被告人林某某犯贪污罪,对其依法定罪量刑。林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入额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案件,严格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并出庭支持公诉,不仅有助于带动员额检察官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司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更强化了对司法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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