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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 以评促学——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刑事案件听庭评议活动
时间:2025-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庭审实质化,加强出庭公诉工作,7月8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本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全体干警前往福州铁路运输法院现场观摩本院办理的林某某盗窃案庭审,并围绕庭审情况开展评议和交流学习。



庭审现场:观摩聆听,庭审见功力


庭审中,公诉人展示证据,发表定罪量刑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深刻法庭教育。面对指控,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采纳本院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




集中评议:点评交流,以评促提升

庭审后,检委会委员围绕庭前准备、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等方面深入评析探讨。与会人员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法庭讯问、举证质证、释法说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 一要加强证据的组织运用能力。牢固树立“证据定案”理念,围绕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把好证据质量关,准确、全面认定案件事实;注重证据内在逻辑的建构和展示,强化举证示证的目的性和针对性,确保指控力度。
  • 二要提升庭审应变能力。利用讯问环节,当庭揭露犯罪,全面展现案件的定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针对庭审突发情况,要灵活应对,切实履行公诉人在刑事诉讼庭审过程中的主导责任,确保庭审效果。
  • 三要深化庭审教育。强化释法说理,充分考量被告人和旁听人员的具体情况,融合“法理情”,引领树立正确价值观,实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

福州铁检院将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的“龙头”作用,通过“实战观摩+联席复盘+集中评议”的模式,以实战促成长,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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