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根据省委编办批复对本院内设机构调整如下: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加挂牌子)、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个职能部门,实有在编在职干警29人,聘用制书记员4人。